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常見問答

    請問人民陳情案件處理公文時效為何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4-18 10:19

    有關一般公文時效之處理,凡屬最速件1日,速件3日,普通件6日。
    至於,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,本府各機關已詳細訂定處理程序或作業規定,並視業務性質分別訂定處理期限,各種處理時限不得超過30日。

    承辦單位:管制考核組
    電話:07-3313961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